中年国企人竞争上岗,设计策略快速解答_整版DKJ6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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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版DKJ 2025-04-24 卡车航班 11 次浏览 0个评论

中年国企人竞争上岗,设计策略快速解答_整版DKJ656.74

国企免掉中层重新竞聘上岗合规吗

国有企业免掉中层干部,全部重新实行竞聘上岗的办法,应该是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使用方法的改革的需要,没有违反干部使用制度,应该是合规的。国有企业在干部使用方法上面,有许多改革措施,竞聘上岗就是其中之一,有的是拿出一些重要岗位让干部竞争,你单位全部推到重新竞聘,也是一种干部使用的方法或创新。

地方国企全员竞聘上岗,存在绝对不公平竞争,待岗学习,怎么办

【逐梦江湖路】独家观点:人在社会混,就一定得适应不公平的现象。适者才能生存,这就是残酷的丛林法则。

国企所谓的竞聘上岗,大多数都是走个形势,基本都是有内定人选的,这点最好要有思想准备。

这也许,就是你认为绝对不公平竞争的缘由。

然而,社会就是如此现实。

为啥明知道有人选,还要通过竞聘方式呢?

因为,不管是领导还是经办人员,都得循规守纪,否则后面被纪检查的时候,就吃不了兜着走。

抱怨其实是没用的,这些“内定人选"他们都是有背景的人,都是有领导罩着的。

你不要抱怨命运不公,也许他们不够出色,但是他们的长辈,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是奋斗出来的。

与其埋怨不公,还不如你多花点时间精力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富一代或者官一代,这样你也可以福荫三代子孙了。

关于竞聘,我给你点建议。

当企业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就不要再呆在这里了,已经没有理由和必要再呆下去了。

好好的企业不会突然没事找事的竞聘上岗和待岗学习的。

我下岗前就经历过这样一段时光,当时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企业就开始想尽千方百计轰人走了。因为企业辞退工人需要赔偿,所以能人出现了,专门请了一个机构对付工人,主要任务就是把人弄走!随着这个缺德机构的到来,可笑而可恨的政策和方法层出不穷,首先完成全员大调整,让科室人员去车间学习,拿着待岗工资三个月后和老工人竞争上岗,人家干了半辈子了,科室人员凭什么考过人家呢?命运早已注定,自己默默辞职走人。车间工人就更有办法了,每周一小考,每月一大考,然后末五位淘汰,这力度真大啊!可怜的工人啊,为了保住那一点儿可怜的收入,上班之余天天背诵,最年轻的都四十多岁了,家里有的都抱孙子了,天天拿书本背诵,想想可怜又可笑。可是企业就是想让你走的,你躲的过初一躲的过十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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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用这种方法,将近两千工人慢慢被迫回家了,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不管是吃的上饭还是吃不上饭,不管是看的起病还是看不起病。

当一个企业搞全员竞聘上岗和待岗学习的时候请各位注意,就不要再呆下去了!有一点儿良心的企业也不会这样搞的,生不如死的感觉不好受,实际上就是在你头上悬的一把利剑,让你每天提心吊胆,生不如死!对付这种企业没有办法,就是全员离开它,让它自生自灭!

人是有感情的,企业也要有人味,如果一个企业失去了人性是可怕和可恨的!人要脸树要皮,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不知道各位有什么想法,反正我是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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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公开竞聘流程

第一部分:竞聘演讲

1、主持人宣布竞选大会正式开始。

2、主持人宣布竞选流程及注意事项。

3、各竞聘人员依据抽签先后顺序上台演讲。

4、评委会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演讲情况打分,合分人员根据打分情况合

分,并现场公布结果。

第二部分:投票

1、主持人宣读投票注意事项。

2、工作人员向投票人员分发选票。

3、工作人员收选票并统计选票,(作为竞聘人员考核的一项标准)。

单位竞聘是不是都是走形式?你遇到过公平公正的单位内部竞聘吗

这个是肯定的,因为内部提拔必须得好多人去,不然怎么显示其中的公平,我都经历过五次这样的事情了,每次都当绿叶,真他妈的爽。但明白了就没那失望,这个结局才是正常,现在把我提拔上去我还感觉不正常了。

企业用竞争上岗的办法调整人员,逼迫人员辞职,如何应对

"小良观点":竞争上岗是升职时候用的,不是用来解雇的。大多针对中层。而且调整岗位后,原则上都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竞争上岗失败后,还继续做本职工作,如果强行要求离职,这个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需补偿2N。如果是正常辞退,一般是N+1。长远来看,还是要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让自己蕴含巨大价值,成为公司中的核心骨干,自然会远离这种纠纷。

下面小良详细说一下:

所谓“竞聘上岗”,是指对实行考任制的各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一种人员选拔技术,如果它用于内部招聘,即为内部竞聘上岗。公司全体员工,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重新接受公司的挑选和任用。同时,员工本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与岗位的要求,提出自己的选择期望和要求。

这一般是用来内部选拔人才的,在一些中层领导或者待遇优厚的岗位,会进行内部人才选拔。用来解决大领导直接指派可能造成人才丢失的问题

但看题主的提问,明显这种机制被错误的使用了,变成用来淘汰职工的工具,这是比较奇葩的,是不是私企?小良觉得国企一般不会这么搞吧。但无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如果要让员工离开,有辞职和辞退两种办法,小良下面解释一下。

辞退的意思是按照单位要求,辞退某员工。辞退有着自己的流程。这里详细说一下:

(1)+1: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就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1。法律上这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叫做“代通知金”。

(2)N:如果公司正常辞退,没有违法行为,那么,需要补偿N的工资。每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两年则是两个月.....所以才会出现N个月。

(3)2N: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就像题主这种,找个理由就赶走的,要支付2N的工资,当然,定性违法需要劳动者注意保存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不应建立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待岗竞聘是否意味着裁员,犹未可知,需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的举措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应当经过法定程序,如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取工会及职工的意见等。未经法定程序予以裁员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待岗竞聘是否合法,也需结合具体措施界定。原则上,用人单位具有自主用工权,在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处于管理者地位,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予以合理安排。如果待岗竞聘系指未竞争成功的职工视为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将予以辞退,则该举措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另外,公司的新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公示程序方对劳动者有效,否则,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综上,建议您先配合公司的安排,了解公司该举措的目的,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以防后续之需。

采用全员竞聘上岗的公司并不多,因为这样容易引起公司人员的强烈震荡,管理混乱,人心惶惶,除非公司提前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承诺不降低薪资,续签劳动合同等。如果你遇到了,要留心这样的企业,在没有得到承诺的前提下,所有的文件不要轻易签字。

全员竞聘上岗的流程要清楚

企业应该提前公示竞聘上岗的流程,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竞聘之后公司以没有岗位告知你,你可以拿出劳动合同要求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执行。在劳动法里面没有竞聘上岗导致没有岗位,员工离职这样的条款,因此你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如果在竞聘前解除劳动关系,你不要签字,只说还是坚持履行原来劳动合同。这样公司肯定会想办法解决你的问题,比如你是公司计划留下的人员,拿到公司的承诺之后,比如先签订新合同再办理离职手续,完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再签字;若你不是计划留下的人员,那就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让他们补偿离职就好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公司的竞争上岗肯定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首先要向员工解释流程,然后才能逐步推进,在这个时间段之内,你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同时,要看新的工作机会,看你发出这样的问题,应该是留下的可能性比较小。企业这么做,肯定是把准备留下的人盘算好了,不要表露自己的情绪,凡事向前看,新的工作机会会让你尽快离开这种状态,及时止损。

竞争上岗的意图是变相裁员,要看企业做法是否符合法定流程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一般的企业都不会这么做,如果企业裁员人数达到而没有报备就是违法裁员。另外尽量和被裁人员团结起来,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权益,正常补偿金不能低于n+1,违法裁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数)。

这种方式裁员企业看似胜券在握,员工要变被动为主动,申请自己应得权益,工作过而且没有不适合岗位的证据,企业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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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用竞争上岗其已经完成了企业所指定的工作任务,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绩效管理方式,具有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的作用,故为许多企业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企业可以援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主要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说员工已经完成企业交办的工作任务,只是业绩排名靠后,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笔者认为未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指劳动者明知或应知规章制度的存在,却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从事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业绩排名靠后是一种客观状态,而不是一种主观从事的行为。劳动者业绩靠后,可能是其不胜任工作,也可能其能够胜任工作,却因各种因素仍在某次考核中居于末位。因为末位总是存在,每次考核中总会有人居于末位,故居于末位不能直接认定不能胜任工作,因此企业不能因为劳动者业绩居于末位,就主张其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确认企业以此方式逼员工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国企近期要竞聘上岗了,是我们这些普通员工。如果失败怎么选择

改革以后就开始末位淘汰了,尽量少抱怨多做事吧,至少做的像在做事。免得被领导厌恶,或者被同事阴。

35岁以后如果被淘汰,确实很难找工作。去个体户10个里面可能有一个成功的。

不需要太担心,国企通常不会强制裁员。

竞聘失败,公司可能会协商解除,如果员工拒绝协商,公司通常不会强制解除(也没强制解除依据),而是会安排其他岗位,但没有什么发展是大概率的了,所以需要自己选择是否待下去还是拿钱走人。

如果公司强制解除,就去国资委或者当地政府投诉,比劳动仲裁有用,除非是经过政府同意的裁员,如90年代的下岗潮,就没什么办法了。

有补偿的,国企不能随便裁人。即使内退、挂岗,企业也需要给当地最低工资。不给的话,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企业里没有核心竞争力被竞聘掉是早晚的事,这种效益不好就搞竞聘的事一般都得搞好几年。早做打算不是坏事。年纪小的话可以学门手艺最好。世界这么大总有适合你干,而且干的优秀的事。送快递、代驾、滴滴……辛苦钱照样可以养家糊口。

国企员工还需在签订上岗协议吗

需要,现如今的国企正式员工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国企是非常正规的,而且每一个员工和企业之间都会有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国企的正式员工需要签订合同,其实私人企业的正式员工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了合同之后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利益。

签订合同是我们国家的要求和规定,而且也是为了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更好的确定责任。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拥有劳动合同能够让自己在工作的时候变得更加的踏实,而且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也能够作为自己的一个依据。对于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基本是没有办法得到解决的

国企全员竞聘不上岗怎么办

方法是降低条件,重新竞聘上岗。

如果国有企业全员竞聘都上不了岗,说明在竞聘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或者是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太高了,导致员工都不符合条件竞聘不上去,也有可能是国有企业的某些管理制度不太适合员工上岗,这些要因企业不同而具体分析,可以调整相关的要求,重新竞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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